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曼河幸福河湖建設項目施工1標段招標人為云南建投第一水利水電建設有限公司。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青石欄桿、花崗巖磚、零星材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
喀什市地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南部,帕米爾高原東北麓,塔里木盆地西緣,克孜勒河中游。距烏魯木齊市距離 1473 千米,東西部與疏附縣接壤,北倚古瑪塔格山與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圖什市毗鄰,南面與疏勒縣隔克孜勒 蘇河遙相對望。 吐曼河位于喀什地區喀什市和疏附縣境內,被喀什市人民稱為“母親河”。河流發源于疏附縣木什鄉民堯勒村,河流自西向東流經疏附縣和喀什市的木什鄉、 蘭干鄉、色滿鄉、荒地鄉、夏馬力巴格鄉、乃孜爾瓦格鄉、喀什市城區、多來提巴格鄉、阿瓦提鄉、英吾斯塘鄉、最終流進阿克喀什鄉的紅旗水庫。工程壩址位于喀什市北大橋 K66+956—東大橋 K68+256,東大橋 K68+256—
攔水壩 K68+756。北大橋-東大橋(K66+956-東大橋K68+256)清基清坡、河道疏挖、土方開挖、回填、生態綠化等工作。
2.2招標內容:
詳見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國家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
3.2財務要求:
3.2.1投標人注冊資金800萬元人民幣及等值貨幣以上。
3.2.2提供近1年資金狀況良好的相關資料(提供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
3.3業績要求:具有3年內投標人履行的供貨業績50萬元(含)以上壹份。
3.4履約信用要求:
3.4.1近3年沒有在其他項目物資投標中提供虛假材料或違規違紀處于被取消投標資格。
3.4.2近3年內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
3.4.3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嚴重違約或被逐。
3.4.4財產未被接管或凍結,企業未處于禁止或取消投標狀態。
3.4.5不接受在云南省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處罰期內的投標單位,不接受因不保供、質量、服務問題等不履約行為與招標人有糾紛待解決單位投標。
3.4.6不接受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投標人須提供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結果截圖。
3.4.7標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
3.6其他要求: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7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時間:以云南建投“云上營家”平臺官網通知時間為準(北京時間,下同)。
4.2地點:具體以云南建投“云上營家”平臺官網通知為準,不再提供線下紙質文件。
4.3方式:在云南建投“云上營家”平臺官網內自行下載(www.inja.com)。本次招標文件不提供紙質版售賣,以平臺發布的電子版招標文件為準。